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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中華醫學雜志》社有限責任公司授權,僅限于非商業應用作者:中華醫學會健康管理學分會《中華健康管理學雜志》編輯委員會聽力損失及耳聾是全世界面臨的重大公共健康問題,是全球流行最廣的感覺器官殘疾,其負面影響位居全球疾病負擔排行榜的前列。聽力損失又是一種不被注意、易受忽視的“無形殘疾”,且發病率隨著人口老齡化、職業噪聲污染、不健康生活方式等因素而日漸升高。降低聽力損失危害的關鍵是落實世界衛生組織(WHO)倡導的“在基本衛生保健層面上及早發現并采取有效的干預措施”,方能切實保護各國民眾聽力,降低未來聾病治療費用,大大減輕社會經濟負擔。我國政府高度重視聽力損失的預防與康復,1998年發布文件,將每年3月3日定為“全國愛耳日”,喚醒公眾關注聽力健康、關愛聽障群體。其影響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并于2015年被WHO接納為“世界聽力日(WorldHearingDay,WHD)”。WHO2015年在我國南京召開的全球防聾合作中心戰略計劃會議發布了《WHO預防聾和聽力損失計劃2015—2017》,號召成員國積極行動起來,建立以社區為基礎,有二、三級醫療機構支撐的聽力損失防治鏈,為“世上不再有可以預防的聽力損失患者”的憧憬而切實做些事情。對于聽力損失,“早期篩查、早期診斷、及時干預治療與康復”,具有重要的臨床意義。因此,針對我國人口結構老齡化、聽力損失發生率上升的趨勢,在體檢機構中對體檢人群進行初級聽力檢查是非常必要的。中華醫學會健康管理學分會和《中華健康管理學雜志》編委會2014年發布的“健康體檢基本項目專家共識”中,已將聽力檢查列入健康體檢基本項目目錄,但迄今為止,大多數體檢機構并沒有開展聽力檢查,或者檢查不規范。為此經專家討論形成本共識。本共識適用于成年健康體檢人群。一、必要性、目的和意義據WHO2012年發布的數據,全球有3.6億人(占人口的5.3%)患有殘疾性聽力損失,其中3.28億為成人,3200萬為兒童。65歲以上老年人群中約1/3為聽力殘疾,男性多于女性。全球有11億年輕人正面臨由不安全用耳習慣導致的聽力損失風險。據我國2006年殘疾人口普查,全國約2780萬(2.11%)的人口罹患中度到極重度的聽力損失。但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人口老齡化的發展階段,工業化過程中噪聲防護缺失、城鎮化社會中生活節奏加快、身心嚴重透支等因素,使得聽力損失的發病率在青年人群中有越來越高的趨勢;同時我國人口結構的“老齡化”甚至“高齡化”趨勢十分明顯,與年齡相關的聽力損失(ARHI)將取代職業性噪聲暴露所致聽力損失,而逐漸成為最主要的發病因素。我國學者新近按照WHO方案在我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的結果,也支持WHO對全球情況的估計。聽力損失嚴重影響成年和老年聽障者的人際交往,導致孤獨、隔絕和挫折感,是阿爾茨海默病的獨立高危因素。聽力損失不但影響個人,而且累及家庭和社會,已成為引起社會沉重負擔的公共衛生問題。因此聽力損失的防治是WHO慢性病防治的重要內容。2016年《柳葉刀》雜志刊載的近25年來全球疾病負擔研究報告中,中國研究人員公布的影響國人生活質量的常見非致死性疾病,聽力損失位列第2。聽力篩查是及早發現和管理聽力損失的有效方法。成人聽力損失中有一半是可以預防的。通過對聽力損失的早期篩查,可以及早發現并采取治療、干預措施,阻止或延緩其發生發展以及對認知、情感方面的負面影響。2010年首屆國際成人聽力篩查大會之后,這一觀念逐步得到國際聽力學界的響應。隨著我國健康體檢的廣泛開展,聽力篩查已經列入健康體檢項目目錄,現在亟需在全國健康體檢中心采用統一、規范的技術標準開展聽力篩查。考察各類聽力測試方法的敏感性、特異性、可靠性、測試時間、受試者年齡及行為能力、檢查者的專業知識、教育程度、場地環境、測試費用等綜合因素,我們認為純音氣導測聽是一項相對準確、實用的健康體檢聽力篩查方法。在體檢機構開展聽力檢查的目的:(1)可以提高體檢人群的愛耳護耳意識,早期發現聽力問題并及時就醫,可有效減輕甚至避免聽力損失所帶來的危害,減少個人、家庭及社會的負擔;(2)通過建立我國體檢人群聽力篩查與聽力損失風險預防方法及路徑,統一篩查技術和規范路徑,解決聽力篩查不規范、缺乏標準的現狀,有望形成我國體檢人群聽力健康大數據,為國家相關公共衛生政策和標準的制定提供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期望我國主要健康指標2030年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鑒于聽力損失高居影響國人生活質量的常見非致死性疾病第2位的現實,在健康體檢中實施規范的聽力篩查,有助于提高國民聽力損失防護的意識和能力,保障全生命周期的聽力健康。二、聽力損失的病因和危險因素根據聽覺系統受損的部位,聽力損失大體可分為傳導性、感音神經性和混合性三類。傳導性聽力損失的部位主要在外耳和中耳。任何阻止聲能量傳入內耳的因素,如中耳炎、耳硬化癥、鼓室硬化癥、聽小骨中斷、鼓膜穿孔、鼓膜萎縮、外耳道閉鎖或耵聹栓塞等都可造成傳導性聽力損失。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的部位主要在內耳、聽神經和聽中樞。老化、噪聲暴露、耳毒性藥物、感染、氣壓傷、梅尼埃病、血管病變或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是其主要病因。遺傳也是常見的原因。混合性則前兩者兼有之。從事健康體檢聽力篩查的人員,應了解以上聽力損失的常見病因,并通過問診從以下危險因素中排查出聽力損失的高風險人群,在聽力篩查時予以重點關注。1.先天性聽力損失的風險因素先天性原因多導致出生時或出生后不久出現聽力損失,也可有遲發性聽力損失。聽力損失可由遺傳性因素和非遺傳性因素導致,非遺傳性因素主要包括妊娠和分娩過程中的某些并發癥,如:孕期感染(風疹病毒、皰疹病毒、弓形蟲、巨細胞病毒、梅毒螺旋體等)、接觸有毒有害物質、不當使用耳毒性藥物(如氨基糖甙類、細胞毒性藥物、抗瘧藥和利尿劑等),新生兒低出生體重、出生窒息、高膽紅素血癥等。2.后天性聽力損失的風險因素后天性原因可能導致在任何年齡發生聽力損失。(1)年齡因素:隨著年齡的增長,聽力損失風險增高;(2)環境因素:如職業噪聲、環境噪聲以及娛樂噪聲;(3)感染:如腦膜炎、麻疹和腮腺炎等傳染病、中耳炎等;(4)耳毒性藥物;(5)外傷;(6)代謝因素及不健康生活方式:如吸煙、酗酒、熬夜、缺少運動、高脂肪飲食等。三、體檢聽力篩查的方法及流程1.聽力損失分級標準聽覺敏感度定量評估的主要方式是測定受試者剛好能聽到的各頻率純音的最小聲音,即純音聽閾。聽力損失的最顯著表現是從聽不到較小的聲音到聽力喪失。聽力損失分級標準見表1。表1世界衛生組織聽力損失分級標準(1997)注:言語頻率指500、1000、2000、4000Hz2.體檢中的聽力篩查方法本共識建議的測聽方法為采用符合國家標準GB/T7341.1-2010的篩查型純音聽力計進行氣導純音聽閾測試或氣導純音篩選測聽法。篩查必須由經過相關專業培訓的合格人員實施。聽力篩查的純音頻率應至少包含500、1000、2000和4000Hz這四個言語頻率。以1000和4000Hz頻率為主進行的聽力篩查,建議作為體檢機構聽力損失的初篩。在沒有條件建設隔聲室或需要外出體檢的情況下,采用耳罩式或插入式耳機以隔絕環境噪聲,使用聲級計對環境噪聲水平進行監測。環境噪聲控制在45dB(A)以下,以保證數據的準確性。篩查儀器應按照國家標準進行定期校準。接受聽力篩查的體檢者,應先接受耳鼻咽喉專科體檢,再進行聽力篩查。測試前要向體檢人員講清楚如何對純音測試聲做出應答,耳機應由測試人員為其佩戴在正確的位置上,耳機的聲孔應正對耳道入口。不同年齡聽力篩查通過標準見表2。若任一側耳的任一頻率未能通過,則建議轉診到專科就診。表2不同頻率聽力篩查通過標準(dBHL)四、篩查結果及建議通過體檢聽力篩查,可以早期發現潛在的聽力損失患者。但這僅僅是聽力保健環節的一環。提高全民防聾意識,培訓專業人員的聽力學技能,加強政府相關機構的督導,將大大減少聽力損失的發病率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家庭、社會負擔。1.結果解讀本共識建議方法為聽力篩查而不是聽力診斷,如果未能通過,說明體檢者可能存在聽力損失,如果通過,并不代表體檢者聽力完全正常,更不代表以后不會發生聽力損失。2.健康教育對人群進行聽力健康教育,提高國人的聽力保護意識。盡量避免聽力損失危險因素,減少在工作場所中和娛樂設施下噪聲暴露的時間和強度,鼓勵使用個人防護裝置,比如耳塞、降噪耳機和頭戴式耳機。避免使用耳毒性藥物。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如果發現聽力變化,及時就診。3.轉診建議聽力篩查未通過的體檢者,都應進一步使用有效的評估手段進行聽覺能力的整體評估,包括各種常規聽力測試、職業必備的聽力技能評估及評估問卷等。并推薦到當地指定的耳鼻咽喉科或聽力學中心進行聽力學評估。4.醫學干預對體檢人群聽力篩查、診斷和干預,是一完整的聽力保健系統工程。干預措施為最后環節,是顯示聽力障礙康復成效的關鍵。干預包括:(1)醫學干預:醫師依據醫學診斷,即聽力損失的原因、程度及部位,確定適宜的治療手段來恢復患者的聽力。(2)聽力補償:主要包括助聽器選配和人工耳蝸植入等。(3)聽功能訓練和語言康復訓練:患者選配助聽器和(或)植入人工耳蝸實現聽力補償后,需進行聽功能訓練和言語-語言康復訓練。需要有醫生、聽力學家、言語-語言治療師、特殊教育者和心理學家參加。與患者建立長期關系,以支持患者的聽力、言語和語言的康復或重建,使聽力障礙者回歸主流社會。5.數據監測提高早期發現普通人群聽力損失的能力,監測體檢人群聽力損失的變化趨勢,全面掌握體檢人群的聽力健康信息,收集關于耳聾和聽力損失的數據,為政府制定強有力的聽力保健規劃及相關耳聾防控政策提供科學、可靠的依據,將耳部和聽力初級保健納入國家初級衛生保健系統。來源:中華健康管理學雜志2016年12月第10卷第6期(本網站所有內容,凡注明來源為“醫脈通”,版權均歸醫脈通所有,未經授權,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授權轉載時須注明“來源:醫脈通”。本網注明來源為其他媒體的內容為轉載,轉載僅作觀點分享,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權,請及時聯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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